鄂二师院党发〔2018〕22号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密切合作共事关系,拓宽民主协商渠道,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建设学校良好民主政治生态,画好助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最大“同心圆”。
二、交友原则
(一)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打牢团结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以取得党外代表人士的充分信任。
(三)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工作方法,营造积极、宽松、和谐的交友氛围。把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他们的具体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求同存异,画好二师建设同心圆”的工作方针,善于倾听和沟通引导,消除误会,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凝心聚力,把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同德,共同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三、交友范围
(一)参加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党员领导干部。
(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对象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党外干部;党外人士中教授、学科带头人;党外中青年代表人士以及其它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代表人士。
(三)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对象为所在部门及部门开展“师友·学友”行动结对学院的民主党派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人士、具有博士学位的党外人士、留学归国人员、少数民族教职工、有宗教信仰教职工、在职归侨侨眷(属)台属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人士。
四、交友内容
(一)加强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认真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关于学校事业建设发展和改革重大事项、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三)主动关心交友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主要措施
(一)明确交友名单。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名单由统战部提出,报党委研究确定。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名单由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与统战部共同商定。联谊交友名单原则上每学年可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开展联谊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交友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与结对的党外人士联系1次。可以结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科研活动、网络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也可以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登记表》,学期末将登记表报统战部。
(三)建立考核制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内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工作纳入年底述职述廉考核。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的表现,将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成效的重要标准。统战部每年年终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统战部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